一、依據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金融業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」辦理。
二、公告事項:
1.自即日起刪除本公司舊版「約定書」(如附件)下表所列條號之契約條款:
條 號
條 款 文 字 內 容
第十四條第八款
貴公司因其他原因認為必要者。
第三十條
本約定書未盡事宜,悉依照有關法令及 貴公司暨銀行公會、保險公會或台灣省金融業所定現在或將來之一切規章辦理之。
2.附件:舊版「約定書」